【濕地神奇的力量】
濕地是指陸地與水域間全年或間歇地被水淹沒的土地。根據國際拉姆薩公約(Ramsar Convention, 1971)對濕地的定義,濕地是指天然或人為、永久或暫時、靜止或流動、淡水或鹹水或半鹹水之沼澤、潟湖、泥煤地、潮間帶、水域等區域,包括水深在最低低潮時不超過六公尺之海域。
濕地作為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態系統及天然資源之一,在自然面與社會面有著不同的功能與角色,濕地不僅能調節氣候、涵養水源,也是鳥類、魚類及許多野生動物活動及植物生長的棲息環境,在自然界中扮演著維護生物多樣性的角色,更因為儲存著豐富的有機碳,成為所有陸域生態系統中平均碳密度最高的自然環境資源。
濕地也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,不僅有蓄水、調洪、淨化水質等功能,也為農業灌溉與養殖漁業提供了極佳的環境,更在科學、觀光休憩及環境教育等領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。
重要濕地分三級,濕地保育通國際
臺灣在2007年開始重視國內濕地保育的工作,並參照拉姆薩公約的精神完成「重要濕地」劃設,打開濕地保育與國際接軌的開端。我國《濕地保育法》於2015年正式上路,同步國際對於濕地保育的最新觀念,重視國內獨特的自然資源及歷史文化的保護,並鼓勵民間團體共同投入濕地保育。
濕地保育法的立法目的與精神在於確保濕地天然滯洪等功能,維護生物多樣性,促進濕地生態保育及明智利用,也就是在永續利用的前提下以兼容並蓄的方式,合理運用濕地自然資源。
臺灣的濕地依據生物多樣性、特殊性、代表性、合理性及土地所有權人意願,可分為國際級、國家級、與地方級三個等級,截至2024年10月底,共有59處重要濕地,包含國際級2處、國家級40處、地方級17處。

Publisher : 內政部國家公園署
Visual designer : Jia Mei Yu / 游家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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